衡东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公告

来源:衡东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10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公开竞争性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金〔2019〕41号)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衡东县 2020-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面向本县域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保险机构公开遴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名称衡东县2020-2022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二、遴选人:衡东县财政局。

三、项目内容:遴选出承保机构,确定本县农业保险和其他政策性保险各险种中选承保额。

四、评选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服务期限:3年(2020年-2022年12月31日)。

六、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遴选申请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1.申请人的省级公司必须获得省财政厅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财产保险或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质。

2.在遴选地区具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下属分支机构,持有省级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遴选的授权文件(原件)。

3.经营条件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财政部门及银保监部门相关监管规定。

4.具备专门农业保险部门和一定数量的专业农险人员,在遴选地区有覆盖县乡村的基层服务体系。

(二)遴选申请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不接受承保机构联合体参加遴选。

2.凡在我县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保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遴选项目。

3.承保机构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具备参加遴选的资格。

七、遴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0年3 月 10 日至2020年3 月 16日的8:30—17:30,到衡东县财政局3楼303室(金融与债务股)持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遴选文件。

八、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遴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3 17900

2.接受遴选响应文件和资料地址:县财政局二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县财政局公开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工作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遴选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不再受理。

九、其他

中选公示、确定中选承保机构、合同签订等本公告未涉及事宜按遴选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彭先生,电话:13707476983



衡东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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