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0-02-19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切实抓好当前疫情有效防控的同时,要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积极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各生产企业要全力做到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形成合力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全县各类生产企业在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应积极组织复工复产,具体复工复产时间由企业自主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所监管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包括自愿复工复产企业数量、企业人员、复工复产时间等)。

(三)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备案制度。各类规上生产企业按行业管理原则分别向行业主管部门实行报备:工业企业向县科工信局报备,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商贸流通类企业向县商务和粮食局报备,建筑及房地产类企业向县住建局报备,服务业类企业向县发改局报备,交通运输类企业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备,餐饮企业向县市监局报备,小微企业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备。

(四)所有复工复产企业需至少提前1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班子、疫情防控责任划分、工作方案、应急措施等。2、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附件2)。主要包括企业复工复产人员情况(包括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等涉及企业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有发热、咳嗽、体温异常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复工上岗);防护物资保障情况,包括口罩等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的储备情况,确保满足日常工作期间疫情防护需要。3、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强化企业疫情防控管理

各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到抓实、抓细、抓严。

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节奏和规模,尽可能减少用工人数。必须安排健康状况明了的员工上岗,不使用或减少使用临时性、流动性员工。复工前,企业要对全部上岗员工的健康状况、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进行逐人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复工复产前要对车间、食堂、宿舍、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同时做到每天例行消毒,并安排专人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消毒工作落实。

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定时清理垃圾,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企业,要定期清洗消毒空调滤网。定期对办公场所、台面、桌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进行消毒。

复工复产企业要尽可能将运行流程化整为零,划分为多个小生产单元,减少人员聚集。单元与单元之间职工尽可能隔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作业,禁止串岗。

所有企业员工一律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等防护物品按有关规定消毒处理。复工后,企业要对员工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及时了解跟踪每一位员工的身体概况。员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体温异常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到定点医院进行排查,避免交叉感染。

企业员工就餐应采取分餐措施或者实施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提倡提供打包盒饭,避免面对面就餐、集中用餐。员工食堂及餐桌椅在餐后要进行消毒。食堂工作人员一律落实防控措施,必须戴口罩、穿工作服、戴卫生帽、戴一次性橡胶手套。

提倡企业员工单独分散住宿,企业宿舍要定期消毒并保持开窗通风。

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要切实做好来访人员管理。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进入企业办公区域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方可进入企业。

疫情解除前,各企业应减少会议和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确属必须举行的,参加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控制活动时间,做好场所开窗通风。活动结束后,场地、用具须进行消毒。

企业要积极主动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全体员工及时普及防控知识,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做好积极正向舆论引导。

实行防控"日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要将职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天下午5时前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突发情况要及时向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其他未明确事宜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第一版)》执行。

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园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会同卫健、疾控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协助相关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复工复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防控、督防控,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瞒报、漏报疫情的,因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或社会危害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衡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2.衡东县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3.衡东县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共衡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附件1


衡东县复工复产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利用单位宣传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

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

   (二)员工要佩戴口罩上岗,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测量体温。

)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

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每天开启门窗,通风

换气。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定期用消毒水为办公室

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行消毒。

)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

手液、抹手纸或干手巾。倡导员工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单位安排做工间

操。尽量不加班。

)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有员工出现发热、咳

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不上班,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就诊治疗。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

(一)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二)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处理,

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

触者应接受 14 天医学观察。

(四)根据有关部门建议,实行轮休制度、休假等减少

人员密集的措施。

(五)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并清洗消毒,保持室

内空气流通。

(六)启动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

三、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

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洗净。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一)有效氯浓度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 84 消毒液(有效氯含量 5%) :按消毒液:水为 1:100

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 12-13%, 20 克/包):1 包

消毒粉加 4.8 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 480mg/片-580mg/片):

1 片溶于 1 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

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粘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

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附件2

衡东县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员工总人数


其中: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人数


复工人数


申请复工时间


员工排查情况(包括管理人员、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等涉及企业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


防护物资保障情况(包括口罩、体温测量仪等防护用品和消毒药品的储备情况


内部管理情况


备案企业盖章

备案意见(行业主管部门盖章)

(本表一式两份,备案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3


衡东县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行业主管部门)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衡东县关于积极组织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交复工复产备案。我单位承诺,复工复产后,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们将按要求定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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