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8
受
衡东县教育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衡东县教育系统
2015
年黑板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东县教育系统2015年黑板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
HDZC2015-A054 委托代理编号:
XT2015-A63
二、采购项目内容情况、采购数量、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特定资格条件:
2.1
须为教学书写板专业生产厂家;
2.2
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仪器设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3
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月 15 至 2015年10 月21日,每日上午8:30到11:30时,下午2:30时到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A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
、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5年6月份以来缴纳社保收据凭证或支付凭证;
C
、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5年10月份以来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
D
、符合投标人特定资质条件规定
的2.1-2.3的所有证明材料
。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原件初审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为发售招标文件时资格预审,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5年11月 7 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在衡东县城关二小多功能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
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衡东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刘昌荣 电话:1387343755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唐宗秀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衡东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蒋晓青 电话:0734-5228853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3070312000000673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开发支行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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