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发布时间:2014-09-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2014年河西新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招【2014】24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2014年河西新区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河西开发区坪桥路以南、双园大道以东、学府路以西地段; 2.3 规 模:占地面积10005平方米,保障性住房672套,结构类型:框剪结构,层数24+1,建筑面积约39115.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等设施。概算总投资约600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548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保障性住房672套,总建筑面积
2.7质量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须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及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按《衡东县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考核办法》东建发[2013]13号文进行履职考核;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6投标申请人要求近五年有类似工程建设经验; 3.7本项目应具有500万元银行资信证明;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将公开随机抽取9家入围。 4.4 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被视作放弃本项目投标。 4.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8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申请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报名无效,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开 户 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 号:43001590064052502349 (1)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4年 9 月 5 日下午5: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时间:从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开标活动。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东县河西开发区 联 系 人: 电 话:13973452194 招标代理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博达花苑二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973481195 传 真:0734-82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