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珍珠乡 发布时间:2014-09-10
衡东县珍珠乡印湘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办公室批准建设,并经衡东县发改局以东发改招[2013]29号文件核准为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衡东县珍珠乡印湘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
2、项目位置:衡东县珍珠乡。
3、建设规模和内容:①排灌站4座;②硬化渠道33.98公里;③新建渠系建筑物20座;④硬化山平塘33座;⑤整修机耕路3.98公里。
4、投资额度:招标财政投资额为1283.11万元(具体以财政审定的合理定价为准)。
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合理定价清单。
6、质量等级:合格工程标准。
7、工期:共120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7个标段(具体位置详见规划图纸,各标段具体金额详见经县财政审定的《合理定价清单》),第一标段:投资额约197.11万元,位于印湘、岭岩村;第二标段:投资额约163.81万元,位于印湘村;第三标段:投资额约171.75万元,位于印湘、大大江、小乌村;第四标段:投资额约172.05万元,位于印湘村;第五标段:投资额约198.21万元,位于北冲村;第六标段:投资额约184.39万元,位于北冲、石头村;第七标段:投资额约195.78万元,位于北冲、同心、石头村。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其中1个标段。
三、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其中任何一种资质即可),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2014年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投标人近36个月内须具有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及拟任建造师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年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开发整理工程。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于
(2)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
①本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注明拟申请的标段号、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拟任现场施工负责人须具有2014年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颁发的《培训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⑨投标企业、建造师、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类似工程经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已竣工证明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八、评标办法
根据湘财农[2012]5号文件精神,本次招标采用《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采用现金交纳的无效,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九、踏勘现场
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十一、其它事项
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通知及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等均将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ycjszx.com)予以公布,敬请关注。
十二、公告的解释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招标人:衡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向先生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
联 系 人:华恒、谢宇
联系电话:0734-8266410
传 真:0734-827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