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2#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衡东县      发布时间:2016-03-10

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2#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招【201565号文件核准,项目业主为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东经济开发区大浦工业集中区2#标准化厂房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衡东经济开发区

2.3项目概况: 拟占地4784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4982.93平方米,其中1栋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2259.7平方米;2栋为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7757.64平方米;3栋为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7530.45平方米;4-5栋为框架结构员工宿舍,建筑面积为17715.14平方米;6-9栋为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为9720平方米。

2.4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约 5000 万元;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7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8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9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详见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监理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从其它账户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无效。投标申请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43001590064052502349   

1、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 3 14 日下午16: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凭进账单到衡东县建筑管理者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 3 10 日~2016 3 14 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项目建造师)持下列资料:  

单位有效介绍信两份(需电脑打印)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⑥《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  

⑦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件(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当地人社部门公章(企业提供在相关网站上的登录密码)  

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及收据;  

(①、②中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东县衡岳北路181号)报名。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入湘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必须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同时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备两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400/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 4    6    9 30分,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管站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与衡东县政府门户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浦园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衡东经济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东县洣水镇兴衡西路四通大厦五楼     

    人:周先生                                

        话:0734-5313619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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