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东县永乐江大桥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东发改招 [2014] 10 号文批准建设,本次招标为湖南省衡东县永乐江大桥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衡东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衡东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衡东县草市镇米坪乡乡道(Y315)上,是上跨永乐江而新建的桥梁。衡东县永乐江大桥中心桩号为K0+254.846,桥型上部结构为9×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其工程类别、标段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按照《湖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实施办法》(湘建建[2010]228号)和《衡阳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衡建工[2010]64号)的要求,通过市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且在湖南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达三年以上。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或提出的问题,应于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年 5 月 29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招标人将于当日上午 9 时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
8.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2: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3:项目建设概况
请至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下载。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城关镇北正街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86747111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73481195
附表
工程类别、标段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表
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主要工程内容等)必须按本表要求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