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院老综合楼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6

1、招标条件

中医医院综合楼改造项目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5】24号文核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东县中医医院老综合楼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东县城关镇中医医院院内;

2.3  规模:拟维修改造老综合楼1120平方米作为门诊部用房(一楼做口腔科,二楼做国医馆,三、四楼做行政办公区,五楼做学术报告厅),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140万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墙面工程,地面工程,天棚工程,安装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须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将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4家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

4.4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被视作放弃本项目投标。

4.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从2015 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⑥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⑧拟组建的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 岗位证书、安全员考核C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⑨近六个月养老保险查询单和有效证明;⑩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⑾市级及以上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181号)报名(复印件需2套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18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开标活动。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工程管理站。电话:0734-5152969。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中医医院

办公地址:衡东县衡岳北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875696428

 

招标代理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2楼(博达花苑二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873481195传 真:0734-8272188

 

备案单位:衡东县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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