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首届“恒建 ●紫金湾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1-0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繁荣我县文学艺术事业,铸造文艺精品,弘扬正能量,凝聚衡东力量,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特举办衡东县首届“恒建·紫金湾杯”摄影大赛:

一、作品内容:反映衡东县经济社会发展焕发出来的蓬勃生机和建县五十年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反映衡东县美丽的自然风光、浓郁的地方风情、深厚的历史文化、多彩的城乡新貌、多姿的百姓生活;反映衡东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新面貌等相关内容。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衡东县委宣传部 

衡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冠名单位:湖南恒建公司

协办单位:衡东县摄影家协会

新华社党政客户端“衡东影响”

三、参加对象:工作或生活在衡东的和衡东籍在外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设奖与奖金

1.一等奖4名,奖金各3000元;

2.二等奖6名,奖金各2000元;

3.三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

4.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五、作品展示:所有获奖作品将在恒瑞或文体广场颁奖时展出;在《衡东政府网》、《衡东新闻网》、《衡东影响》、《衡东手机报》、《恒建地产》等媒体刊登;《恒建人》,《衡东文艺》、《魅力衡东》等刊物结集出版或陆续刊登;部分作品将在衡东建县五十周年展出。

六、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2015630日截止;

评奖时间:20157月至8月;

颁奖展示时间:20158月底。

七、作品评选:特邀衡东籍摄影大 师陈长芬 老师担任评委会主任,由主办单位组织县外摄影专家进行评选。其中,一、二、三等奖不重复获奖。

八、征稿说明

1.参赛的作品主题突出,思想健康,构图新颖,艺术感染力强、富有时代感的作品;每位参赛者限投3幅作品,每件作品须填写真实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品说明、联系电话等内容。(附《参赛表》)

2.参赛作品送10寸照片(7-10寸以长边为准)。画面清晰,不装裱,不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3.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一般不超过8张)均可。作品可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等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原始场景及进行图像合成。谢绝获过奖、展出过、发表过的作品参评。

4.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其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5.初赛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JPG文件,最低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 4M 。入选作品作者务必在主办方通知后的5天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向主办单位提供的邮箱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6.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所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冠名单位有权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媒体网络等非商业行为的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8.活动办公室和投稿地点设在衡东县文联,邮编[421400]联系电话:07345221608

9.本次大赛活动规则解释权归衡东县文联。

 

             二0一五年一月六日

 

 

 

 

 

附:衡东县首届“恒建紫金湾杯”摄影大赛参赛表:   摄影大赛参赛表.doc

 

 

 

衡东县首届“恒建紫金湾杯”摄影大赛参赛表 1

作品标题

 

作品类别

 

拍摄地点

 

编号(不填)

 

拍摄说明:

 

 

 

 

 

备注:请复制此表1,填写后贴在每幅参赛作品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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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首届“恒建紫金湾杯”摄影大赛参赛表 2

作品标题

 

作品类别

 

作者姓名

 

投稿总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编号(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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