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湖镇 发布时间:2014-11-13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高湖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工程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招【2014】3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招标人为衡东县高湖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质量员可兼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 日下午17时(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衡东县建设银行
银行账号:43001590064052502349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 月13 日-2014年 11 月 1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下列资料(①公告周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建造师)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其他岗位职责可兼任,其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⑥、⑦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东县建筑管理站(衡东县衡岳北路181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备两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合格的投标人在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3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3书面答疑均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衡东县鲁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管站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东县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公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东县建筑管理站。电话:0734-5222469
招 标 人:衡东县高湖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07476072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衡东项目部
地 址:衡东县城关镇兴衡西路四通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4-5313619
(备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