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工作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拓宽乡镇领导班子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基层干部比选到乡镇领导班子中来。

(二)比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3、坚持依法办事、严明纪律;

4、坚持分类比选、公平竞争。

二、比选职位及名额

共择优比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预备人选17名,其中,从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中选拔6名、从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中选拔5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6名。

三、比选范围

1.全县乡镇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具有事业编制的乡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乡镇内设机构范围以编制部门核定为准),或曾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组织正常调整岗位且现仍在乡镇工作的人员;

2.全县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含等同于村干部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已纳入城镇社区干部管理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除外);

3.大学生村官。

四、条件和资格

(一)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970630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4、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截止到 2016630),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含乡镇区划调整前任乡镇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截止到 2016630);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 1970630以后出生);

2、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合并村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满3年(截止到 2016630),常年扎根村里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曾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三)大学生村官

1、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

2、在衡东县任满1个聘期(截止到 2016930)、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含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考核优秀(任期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且目前仍在村官岗位;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到 2016930),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衡东县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在本市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符合报名条件、现不在原服务县(市、区)工作的人员,既可在现工作县(市、区)报名,也可在原服务县(市、区)报名,但不得重复报名;回服务县(市、区)报名的,须经原服务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三类人员”的任职以县比选领导小组认定为准,进行人事代理的不计入在编在岗期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比选:

1、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县后三分之一的(年初须有考核方案、年末须有考核结果):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后三分之一的(年初须有考核方案、年末须有考核结果);

3 20114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 45号)出台之后,未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开考录(招聘)或不属于国家政策性安置而进入乡镇事业单位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考察环节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率合计低于90%的;

6、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7、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8、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9、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10、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11、患有较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五、比选的办法和程序

本次比选按照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复核审查、基本素质测试、实际工作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县委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日内。

报名地点:各乡镇(合并后)党委政府所在地。

报名方法:基层党组织初步审核“三类人员”报名资格,根据本人意愿向乡镇党委集中推荐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同底正面彩色照片5张;

4、到乡镇统一领取并填写《衡东县乡镇换届“三类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乡镇党委组织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集中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报名。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资格复核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资格。凡达不到15最低开考比例的,报请市委组织部适当减少该类别岗位名额,并调剂到其他类别岗位。

(三)素质能力测试

素质能力测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分基本素质测试和实际工作能力测试两部进行。基本素质测试结束后,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线,分类确定入围实际工作能力测试人员。

实际工作能力测试重点测试人选的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结束后,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方案另行制定),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现场考察结果分类依次递补1次。

(五)县委决定

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体检情况,提出“三类人员”人选初步人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分类确定乡镇换届拟进班子人员预备人选。

(六)公示任职

预备人选要在有关新闻媒体和所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对有信访反映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影响任用的,取消其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三类人员”公开比选工作基本结束后,如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条件不符出现职位空缺的,一律不再递补。

乡镇换届期间,将比选预备人选一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人事安排建议方案,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依法参加选举。“三类人员”当选后,在乡镇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不得少于5年。

六、时间安排

1、乡镇报名时间: 31820日(截止至20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办理)。

2、乡镇初审时间: 321

3、乡镇集中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报名时间: 321下午530之前,报名地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联系电话:0734-5228968

4、县级复核审查时间: 322

5、基本素质测试、实际工作能力测试、现场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工作监督

本次比选工作,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派人进行全程监督,对比选的相关环节和结果及时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对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不影响当事人按程序参与比选,待问题调查核实后,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八、有关要求

参与比选的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严禁搞非组织活动拉票,严禁泄露机密。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视其情节从严查处。举报电话:52308085223088

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三类人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中共衡东县委“三类人员”比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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