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专职驻点招商员的公告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4-02-20

 

为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县委、县政府决定于3月上旬向广东省东莞市、浙江省绍兴市派驻招商工作组。现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在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公开选派专职驻点招商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原则

    采用自愿报名、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选派。

    二、选派职位

本次公开选派专职驻点招商员共6名,其中组长2名,组员4名。

三、选派条件

1.选派人员应具有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参加工作2年及以上。各驻点工作组组长要求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

2.年龄:组长50岁以下,组员40岁以下。

3.综合素质高,外在形象好,活动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4.身体健康。

四、选派方式

1.报名。

方式:自己报名或单位推荐。

时间:220日至228日。

地点:县商务局招商股。

联系人及电话:刘鑫,5224038

2.面试。

采取面谈的形式进行,时间为35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以面试成绩高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进行考察。

4.确定。

综合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派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确定。

五、经费及待遇

由县财政统一安排驻点年度工作经费。驻点招商员在原单位的职务职级和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日常管理按相关规定进行。引进重大项目按政策给予重奖。

 

                       中共衡东县委组织部

                         中共衡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东县商务局

                        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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