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01

关于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由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由衡东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和衡阳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国有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有: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承担全县城乡道路、桥梁、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负责授权范围内实施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全县城镇综合运营,享有以代建、合资等方式参与产业项目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或土地一、二级市场开发等经营范围和经营权;负责所辖道路沿线两侧土地开发权,并享有道路沿线两侧加油站、汽车维修厂、户外广告等特许经营权;负责开拓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使用国家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配套补贴资金;水利设施、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智慧城市、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以及重大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地产经营,房产开发,城建工程项目承包;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独立开发或合资开发新项目;筹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集中使用国家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补贴资金,承担县内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负责水利枢纽工程维修改造、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河道治理、防洪排涝、滩涂地整理、农村饮水、新农村建设以及与水利相关的水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现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财综【201496号文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精神,我局对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职能做出如下公告:

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示。

 

                       衡东县财政局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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