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衡东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上级文件      发布时间:2017-02-10

关于调整衡东县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上级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对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请遵照执行。

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秋文同志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并分管县环保局,副县长颜亚华同志不再分管该项工作;

由颜亚华同志协助丁秋文同志分管重点工程;

丁秋文及颜亚华同志的其他工作分工,以《关于印发〈衡东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21号)文件为准。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建华同志负责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8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