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2015年、2016年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7-04-27

衡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我县2015年、2016年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结转结余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5-2016年上级共安排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9万元,其中2015年801万元、2016年958万元。截至2016年底,上级财政专项扶资金结转结余率为全省最高,被省市通报批评。今年以来,我们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抓紧实施项目,先后又拨付了一批资金,截至4月24日,我县还有结转结余资金529.84万元(其中2015年256.32万元、2016年273.52万元):一是培训费7.01万元;二是重点产业项目资金130.9万元(晨映渔业100万元、兆丰公司7.9万元、乌石猪合作社23万元);三是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50万元;四是雨露计划资金52万元;五是危房改造资金189.6万元;六是项目管理费0.33万元,已拨付到县农业局账户,不属于问题资金。为确保所有结转结余资金在4月28日之前拨付到位,根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经两次专题会议讨论和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了妥善的解决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关于培训费。共计7.01万元。其中2015年贫困村贫困户种植业养殖业培训费5.49万元,2016年扶贫培训资金1.52万元。直接拨付到县农业局账号,用于后续跟进实施扶贫培训项目。

二、关于雨露计划资金。共计52万元,其中2016年的2万元已由乡镇申报、扶贫办审核通过,因其中两个账号有误,暂未打卡到户,目前已核准更正,可立即拨付;2015年的50万元,由县教育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和账号,再经县扶贫部门比对和核实后,按照2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人、打卡到人。

三、关于危房改造资金。共计189.6万元。一是由省级安排的149.6万元,由县住建部门提供2016年度危房改造名单,经县扶贫部门比对和核实后,共有167户符合条件的危改贫困户,按照一般户8200元/户、重点户10000元/户的标准补助到户、打卡到户,小计148.1万元;另追补高湖镇新旺村肖小连、单松华、水镇大山村康春寿3户每户5000元,小计1.5万元。二是由市级安排的危房改造奖补资金40万元,安排到2015-2016年266户危改贫困户,按照1500元/户的标准补助到户、打卡到户,小计39.9万元,结余1000元。

四、关于重点产业项目资金。共计130.9万元。一是由于兆丰公司、乌石猪合作社正在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故将安排到兆丰公司的还未拨付的7.9万元、安排到乌石猪合作社的23万元,由两家公司开具相关资料,全部预拨到公司账号,同时要求这两家公司签订协议,若出现项目不能完工、后续报账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则收回相应资金。二是安排到晨映渔业的100万元,由于该合作社一直未启动项目建设,故将此笔资金进行项目变更,安排到2017年新的项目。

五、关于小额信贷贴息资金。计150万元。根据县农商银行提供的数据,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贴息资金共计21948.01元,因贴息程序和手续比较复杂,开展贴息工作时间较长,故暂不予贴息,先期将此笔资金进行项目变更,安排到2017年新的项目。

六、关于变更项目资金的安排。根据上述第四点和第五点,需要变更项目的资金共计250万元(即晨映渔业100万元和贴息资金150万元),安排到2017年光伏项目,主要用于贫困村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具体安排如下:一是列入省计划的5个光伏项目贫困村(高湖镇新旺村、吴集镇紫岗村、三樟镇塘源村、草市镇福塘村、石滩乡大泉村),每个村安排光伏项目资金17万元,小计85万元;二是吴集镇其它7个贫困村(化龙桥村、早禾村、德圳村、南山村、胜利村、莫园村、江山村)和水镇4个贫困村(北冲村、大山村、仙林村、朗山村),每个村安排光伏项目资金15万元,小计165万元。

 

 

衡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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