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拨付2017年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方案

来源:其他      发布时间:2017-05-25

 

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我县财政本级配套扶贫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增长30%,且按贫困人口总数人均不少于400元,2016年县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1550万元,因此,经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并经5月22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今年县本级财政安排扶贫资金2015万元,现提出如下方案,请县财政局予以拨付:

一、安排原则

县本级配套扶贫资金按项目进行安排,同时根据省市资金拨付进度要求,6月底之前先安排900万元。

二、安排方案

一是全县33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预拨20万元;二是每个乡镇按原来24个老乡镇每个乡镇10万元的标准安排到合并之后的新乡镇。

三、资金使用原则

一是县级财扶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和面上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侵占;三是必须按项目进度拨付。

附件:衡东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表

 

 

衡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附件:

衡东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表

乡镇名称

本级资金

贫困村名称

本级资金

贫困村名称

本级资金

吴集镇

40

高湖镇
新旺村

20

吴集镇
化龙桥村

20

洣水镇

30

大浦镇
青鸦村

20

吴集镇
早禾村

20

大浦镇

10

新塘镇
桔林村

20

吴集镇
德圳村

20

草市镇

20

石湾镇
光明村

20

吴集镇
南山村

20

新塘镇

10

霞流镇
大泥塘村

20

吴集镇
紫岗村

20

霞流镇

10

荣桓镇
泉龙村

20

吴集镇
胜利村

20

三樟镇

20

蓬源镇
冲排村

20

吴集镇
莫园村

20

石滩乡

10

甘溪镇
夏浦村

20

吴集镇
江山村

20

甘溪镇

10

杨桥镇
荆竹村

20

南湾乡
桃源村

20

杨林镇

10

白莲镇
白莲村

20

南湾乡
江东村

20

高湖镇

10

三樟镇
和平村

20

石滩乡
大泉村

20

南湾乡

10

三樟镇
柴山洲村

20

石滩乡
江滨村

20

荣桓镇

10

三樟镇
塘源村

20

洣水镇
北冲村

20

杨桥镇

10

杨林镇
新扶村

20

洣水镇
大山村

20

蓬源镇

10

草市镇
江坪村

20

洣水镇
仙林村

20

石湾镇

10

草市镇
福塘村

20

洣水镇
朗山村

20

白莲镇

10

草市镇
石旺村

20

--

--

合计

240

 

340

 

320

总计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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