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18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东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
《衡东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衡东县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和民生领域监督的重要指示及中纪委有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体部署,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遏制和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统筹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托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延伸监督链条,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解决民生政策落实、行政权力运行、行政审批服务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实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方便实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逐步把涉及民生的相关部门及民生事项纳入平台建设内容,强化职能监督、专责监督和社会监督,扁平化设计平台,集约建设基层服务阵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干部群众易学、方便、实用。
二是坚持统筹规划、联动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框架,充分整合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源和数据,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平台整合,做到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一体推进。
三是坚持公开共享、实时更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推动各部门非涉密、非涉个人隐私的民生数据全面公开。强化互联互通,解决数据录入难题,打通信息壁垒,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更新,加强形成以公开透明、开放共享为特征的建设运行新模式。
四是坚持安全保密、稳定高效。加强安全防护,实行所有数据必须集中于政务云,所有数据必须通过政务外网传输,确保平台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三)工作目标
2017年9月底前,依托现有的全县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资源,通过搭建大数据智能云平台,汇集各类相关信息,联通部门信息孤岛,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县、安全可靠的,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和决策于一体,基本具备民生资金项目、乡镇党务政务、村级财务事务网上公开等多项功能的全县民生监督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便于各级领导掌握民生领域、民生部门的工作以及社情民意状况,推进科学决策,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发现问题、接受监督,便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监督,便于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
二、主要任务
探索以党内监督为根本、部门监督为主体、群众监督为基础、科技监督为手段的新型监督模式,着眼于对腐败行为进行精确预防、对权力运行进行精准监督,在县乡两级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监督便捷、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网络监督平台。
(一)建设“互联网+监督”工作平台,重点是“一库四平台”建设。
1.“一库”,即建设全县统筹、系统架构统一、共建共享的监督资源数据共享数据库。以全县各单位业务数据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监督”体系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中产生的沉淀数据为核心,将民生政策落实、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国家公职人员信息、村(社区)干部信息等各类信息分类逐项纳入平台,并拓展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实现关键信息全覆盖。
2.“四平台”,即建设民生政策监督平台、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预防腐败监督平台。
①民生政策监督平台:将基础设施建设、惠民补贴发放、城市和农村低保户评定、居民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的收缴与发放、扶贫对象评定、扶贫项目发布、扶贫资金发放以及国家公职人员信息、村(社区)干部信息、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等各类信息分类逐项纳入平台,设置民生项目、精准扶贫、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投诉举报等功能版块,以平台网站、移动终端、终端查询机、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为主要应用方式,通过信息查询、信息碰撞比对、群众查询举报等功能,对民生项目建设、民生资金流向等进行实时监督,迅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和查处。
②权力运行监督平台: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实行全程实时监督,以信息化手段将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全过程,强化对信息线索的及时汇总和归纳,提高信息处理效率,通过对收集信息线索的分析、研判,正确把握发展趋势和方向,做到及时化解、及时处理。开通专门的网络投诉、二维码扫描等举报通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聘请作风效能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广泛搜集问题信息,实现所有行政权力网上阳光运行,提高透明度。
③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逐步将工程项目招投标、土地矿业权招拍挂、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医疗器械及耗材采购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缝对接,通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时向监管平台推送数据等方式,实现对项目受理登记、公告发布、投标(竞买)申请、开标、评标或评审、竞价、成交公示、交易结果确认、投诉举报、交易履约等交易全过程监控。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关联比对分析机制,开展监测预警,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开通专门的网络投诉、二维码扫描等举报通道,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聘请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广泛搜集问题信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阳光运行。
④预防腐败监督平台:联通公安、工商、税务等数据系统的共享平台,实现人口流动、户籍、纳税情况等数据的即时查询,快速排查处置问题线索,降低办案成本,缩短办案时间,提升反腐败效能。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细化、量化,将公安天网系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车使用信息、部门考勤系统等引入平台,开通“一键通”“随手拍”,实现动态监督,为防止“四风”反弹加装“新探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提醒,增设科技“报警器”。 对于有关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处置,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处理,问责处理情况公开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电子政务办、县发改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畜牧水产局、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县移民局、县保密局等相关部门)
(二)循序渐进推进信息公开。实现先规范后公开、边规范边公开,分级分批编制民生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制定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采集标准规范。加强信息公开的风险研判和防控。健全和实行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循序渐进推动民生资金分配办法和政策依据、拨付对象和具体数额,民生项目建设质量标准、资金预算、招投标情况等以及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明细,线上线下全面公开,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同级部门之间,涉及民生、到村到户的非涉密资金项目有限公开,乡镇党务政务和村级“三资”管理信息优先公开。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县农业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构建有效监督问责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督”平台与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纪检监察系统12388举报网站等对接融合,共建共享。通过推进政务公开,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本部门本系统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和政务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平台的“一键通”“随手拍”、投诉举报和信息比对等功能,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对“互联网+监督”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对存在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一律在网上答复,问责处理情况公开通报曝光。
(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四)加强网络平台安全防护。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安全防护管理,强化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和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依法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牵头单位:县电子政务办、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机构设置
成立全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吴伟生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志毅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丁秋文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卫平担任,县纪委、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县监察局),由县纪委、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县直机关各单位(含省市驻衡单位)、乡镇、村(社区)分别参照成立“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监督组、监督小组。全面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互联网+监督”工作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互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会议,对“互联网+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围绕工作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排查关键节点、明确时间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互联网+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编制公开目录。编制县直单位民生资金项目公开目录清单,制定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采集标准规范,统筹安排编制平台信息公开目录、数据采集、系统应用管理等工作。
(三)完成平台建设。研究制定《衡东县“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平台软件开发应用。编制《衡东县“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信息共建共享操作指南》,规范民生资金项目数据收集、录入、管理等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监督”平台。(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
(四)全县并网运行。做好全县平台管理系统硬件建设和部门数据收集、录入、共享、对接等工作,并做好平台调试工作,实现全县并网运行。(2017年9月25日前完成)
(五)及时总结汇总。调研和督导各乡镇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有效做法,引导形成全社会支持“互联网+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相关运行管理制度,推动“互联网+监督”平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有机融合、平稳运行。(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互联网+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切身加强对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抓紧制定具体对接方案,落实完善有关措施,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监督”工作。
(二)明确责任,层层压实。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纪委监督推动、单位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共同推动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县纪委负责平台建设前期的组织、协调、推进和平台运行中的问责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一体化平台建设的规划、协调、融合等工作;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平台的建设开发、日常运行、数据安全、考核奖惩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平台建设开发专项资金保障,审核把关相关部门民生资金项目公开及信息要素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各司其职、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严格监督。建立“互联网+监督”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汇聚众智改进工作。各“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按季度开展督查评估并通报进行情况,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附件:衡东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附件
衡东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互联网+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衡东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伟生 县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徐志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丁秋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卫平(常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 员:陈检春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李建华 县政府办主任
李建雄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伟光 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
向正平 县编办主任
文 星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肖珍珠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书记
刘晓红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旭峰 县司法局局长
刘文君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赵艳刚 县法制办主任
阳明勇 县电子政务办主任
尹友平 县民政局局长
刘国锋 县残联理事长
赵志辉 县移民局局长
彭剑飞 县卫计局局长
苏金平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丁昭泉 县发改局局长
李建芸 县人社局局长
谭文灵 县农业局局长
郑从福 县扶贫办主任
刘仁秋 县水利局局长
侯锟鹏 县林业局局长
赵衡辉 县畜牧水产局局长
罗忠奇 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单外香 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局长
单美中 县公路局局长
谭作仁 县安监局局长
文和平 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阳满生 县财政局局长
赵自文 县住建局局长
陈宏建 县教育局局长
陈和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向国华 县保密局局长
颜国辉 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胡永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东 县总工会副主席
赵 敏 县移动公司经理
衡东县“互联网+监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纪委(县监察局),陈检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君、阳明勇、肖伟光、颜国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