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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16
根据《衡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四条“招聘程序”第7款之规定:若出现体检不合格、选择单位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现将有关招聘岗位的体检递补对象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姓名
考号
财务会计175
李玲玲
HD010228
黄梅
HD010515
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