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商务、扶贫、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破解农产品上行瓶颈制约,省商务厅组织湖南省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电商企业开发了湖南电商扶贫小店平台系统(以下简称“扶贫小店平台”,详见平台推广手册)。该扶贫小店平台通过前期上线运行测试,具有模式创新、用户使用门槛低、易于推广等特点,是目前在贫困地区实施电商精准扶贫,助推农产品上行,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的有效途径。经省商务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食药监局共同研究,决定重点在全省51个贫困县及非贫困县的贫困村推荐使用这一平台,现就扶贫小店平台上线推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推广工作。各市州商务部门和扶贫办可选择1-2个农特产品相对丰富的贫困县先行试点,试点工作要本着因村因户制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重点组织当地电商能人熟练使用扶贫小店平台,支持能人开店创业并精准对接贫困农户。在推广使用扶贫小店过程中,各县市区商务和扶贫部门要做好扶贫小店的核实工作,及时核准并统计上报贫困村和贫困户开设的扶贫小店,建立贫困村和贫困户生产、加工农副产品信息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网上销售动态,加强对扶贫小店店长、电商运营企业和物流企业协调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农产品配货、包装、物流和退货等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扶贫小店平台运营单位要及时向市州、县市区商务部门和扶贫办提供当地的开店情况、上传产品种类、数量和销售情况。
二、重点组织开展帮扶对接。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积极协助所驻村做好对农特产品的摸底收集、质量安全、包装仓储和物流对接等工作,协助做好所驻村扶贫小店的上线运营和本单位的推广应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和鼓励本单位机关食堂及职工购买和消费对口贫困县、贫困村特别是贫困户生产的农产品。
三、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各地商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网销农特产品信息的采集工作,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地方农特产品品牌整合和开发。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着力培育富于传统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推进食用农产品生产许可认证(SC),建立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加大品牌营销力度,积极引导贫困地区、贫困村农产品向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
四、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食用农产品种养、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全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监督检测和执法监管,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各地要在规划计划、力量配备、装备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6〕30号)要求,加强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和管理。协管员要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认真履行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指导和巡查监督,发现、制止种植养殖和加工销售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提出风险预警,从生产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协调服务和资金支持。各地对销售本地农产品达到一定规模、农产品质量有保障、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明显的扶贫小店,可参照省商务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17〕4号)要求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组织协调好当地的物流和快递企业参与扶贫小店平台推广工作,对地域偏僻、交通不便的贫困村的农产品的物流给予一定补贴。
六、及时反馈平台推广使用情况和问题。各级商务、扶贫、农业和食药监部门要与平台运营企业服务站点及开设扶贫小店的农户保持密切沟通,注意收集、整理扶贫小店平台使用、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扶贫小店平台开发及运营企业要加强对用户使用意见的收集,综合汇总各方意见,不断完善平台系统功能,建立健全平台运营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平台系统规范有序、安全平稳运行。
联系人:
1. 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 刘 琦 电话:82287166
2. 省扶贫办开发指导处 万良骏 电话:82210521
3. 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杨韶红 电话:88866185
4.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监二处 曹云 电话:88635935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
湖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