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2016年度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发放方案

来源:衡东县地方海事处      发布时间:2018-03-08

 

衡东县2016年度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发放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湘财建[2016]78号)及我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落实我县2016年度农村客渡船成品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

   今年省财政厅下拨至我县2016年度岛际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共计308万元,申报的客位总数共计4948位。按照湖南省水运管理局《湘水运运综[2017]44号》文件明确的补贴要求,根据测算标准及补贴条件认真开展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现将2016 年度燃油补贴发放的方案汇报如下:

一、补贴范围(对象)

1.持有水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且购买了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

2.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渡口运营,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员最低配员证书、船员适任证书且购买了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岛际和农村渡运船舶。

二、补贴标准及划分依据

    合法经营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船舶,根据省财政下拨的补贴费用,按船舶客位数补贴标准来核算补贴资金。船舶客位数以已申报的《衡东县2016年度农村水路客(渡)船舶明细表》中载客定额的客位数为准。

三、补贴计算方法

       按照“省财政下拨2016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数额÷客位汇总数据”的计算公式确定每个客位补贴标准。

     燃油补贴金额=每个客位补贴标准×各船舶客位数。

四、补贴申报及发放程序

(一)为认真做好燃油补贴数据统计和发放工作,首

先要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客渡船的行驶里程、客位等数据信息进行认真统计、核对,真实地将客渡船基础数据上报。并将符合条件的船舶数据输入《湖南省水路客运燃油补助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表,并将统计汇总表和船舶变化等情况报县级交通运输主管签署意见后,上报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2016年,我县达到享受国家柴油补助条件的客渡船舶共计147艘,客位4948位,船舶总吨位2178吨,船舶总功率2711.48千瓦。

所有客渡船舶申报都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办理:

1.提供村级证明以及乡镇盖章的证明,以证明该船舶情况属实,从事渡运的船舶应经渡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签署意见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2.持有合格的相关证件(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员适任证、船员最低安全配员证、签证簿、安全检查证书),客船还需要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运证书且购买了船舶承运人责任保险。

3.提供船舶所有(经营)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船舶的相片,每条船的前后左右共4张。

提供上述所有资料,全部证件齐全才能符合燃油补贴的上报条件。

(二)我地方海事处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核对造表报县交通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核实,再报县财政打卡发放到客渡船船主的卡中。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水路运输成品油价格补贴公示制,对补贴的里程线路、对象、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张榜公布,在各个渡口贴示,接受群众监督。让船主能清晰、明了的知识客渡船燃油补贴发放的情况,也使船主能及时足额地拿到燃油补贴款。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做到补贴资金发放公开透明化,确保社会稳定。

补贴资金发放后,再将船舶的补贴资金数据输入《湖南省水路客运燃油补助申报系统》。我地方海事处建立年度油补一船一档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2016年度水路运输成品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成立县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工作小组。

  长:单外香

副组长:单外平、谭向阳、丁志斌

  员:裴湘溪、董朝辉、丁宇

联系人: 裴湘溪      联系电话:13974782060

(二)明确工作职责

结合工作方案,落实好责任分工,按照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做好各项基础数据的核实统计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能组织实施。

(三)认真做好核查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实施方案开展核查,对各客渡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认真核对。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客渡船经营者,一经查实,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不予以发放补贴款项。

(四)加强督导

在燃油补贴的发放过程中,随时接受县纪委、县财政的监督,及时解决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资金全部补贴到位,我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补助发放的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程序,规定的范围,以对船主高度负责的原则,保证顺利将补贴金额发放到各个账户中,以免造成分配不到位,引发船员上访事件的发生。

举报投诉电话:

县纪委:0734-5230801

县财政:0734-5228852

 

 

 

衡东县地方海事处

2018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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