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国土资源局 衡东县统计局
关于衡东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家、省、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统一部署,我县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逐年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变更调查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国、省、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地方实地调查、分级控制成果质量的模式,采用遥感监测和增量更新技术,保证了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和实地三者相一致,全面掌握了全县2017年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了全县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
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衡东县主要地类数据
(一)地类数据
耕地: 4.54万公顷( 68.10万亩)
园地: 0.15万公顷( 2.25万亩)
林地: 10.23万公顷(153.45万亩)
草地: 0.30万公顷( 4.5万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58万公顷( 23.70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 0.36万公顷( 5.40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65万公顷( 24.75万亩)
其他土地: 0.46万公顷( 6.90万亩)
按三大类分,全县农用地15.21万公顷(228.15万亩),建设用地1.95万公顷(29.25万亩),未利用地2.11万公顷(31.65万亩)。
(二)权属数据
全县共有国有土地1.23万公顷(18.45万亩),集体土地18.04万公顷(270.60万亩)。
二、全县土地利用主要变化情况
全县农用地比上年减少89.6公顷(1344亩);建设用地增加91.88公顷(1378.2亩);未利用地减少2.28公顷(34.2亩)。
三、相关政策说明
根据中央要求,各县市区应充分共享应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以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成果为准,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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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国土资源局 衡东县统计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