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20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91日至10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原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现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128日,巡察组就巡察期间发现局党组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局长为组长的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为县经科信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制定整改方案,我局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衡东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及整改清单,并将14个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每个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及整改期限。推动整改落实,局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党的领导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⑴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已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办法》,对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对党组职责、组织原则、工作纪律、议事决策、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切实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⑵已向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申请配齐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和装备;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开展相关工作,现正在办理电力工作人员违法收取电费、乱罚款的相关案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原属于我局管理的盐业管理职能在2016年盐业体制改革中已移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⑶已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12月进一步调整并明确包案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方案;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和责任包案的通知》文件执行,规范信访津贴发放,信访岗位津贴与其它岗位津贴不重复享受。

2. 关于“奉行好人主义,缺乏担当精神”的问题⑴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党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原则,保证底线工作做到位。召开的局务会、局党组会都做到直面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更要做到“红红脸、出出汗”。⑵对长期涉嫌“吃空饷”的,2016年时就已按有关政策要求处理。

3. 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⑴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要求扶贫责任人包干到底,不准任何代替签字,印手模,根据责任清单表,仔细入户调查,一人一户一档一册。 对照检查后台账和扶贫对象的个人信息做到一字不差。加强对外出人员管理,做到每月经常保持联系。扶贫责任人做到对贫困户生产生活经济来源清楚,会议记录详细。贫困户脱贫和推出的民主评议会议实行票决制度。⑵巡察反馈有关拨付资金未及时到位问题,经局党组与杨林镇财政所协调,现已拨付到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⑶我局组织制定下发了《衡东县原国有工业企业下岗特困职工救助金管理办法》,明确国有工业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特困救助金的救助范围、救助时间、救助情形和金额及使用程序;特困救助金发放表在通过局党组审核后,次日进行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局党组立行立改,要求今后各项学习活动全程纪实,做到资料不缺项。

5. 关于“述职述廉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局党组经常性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对工作和个人材料重要性的认识,杜绝撰写材料出现重复和仿写的情况。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6. 关于“仍存在编不在岗现象”的问题。其中有两位同志是根据县委办《关于调整衡东县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抽调到县工业办工作;借调一人已正式办理了调动手续;有两位同志因病需在家休养,已补办病假手续。

7. 关于“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局党组已于20193月向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报告说明我局混编混岗情况,同时向报告了关于增加局机关行政编制和补充事业编制人员的请求,局党组也积极与县编办对接,请求解决我局人员编制问题。

8. 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⑴局党组要求党建工作人员要加强党建业务知识学习,明确学习目的,加强专研,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坚决杜绝出现类似情况。⑵已联系退休人员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做好党建工作台账,且都已按标准将党费交齐,并于201812月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⑶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并将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的有关资料分类整理。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 关于“未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⑴经核实, 20173月后,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来客接待中没有烟酒开支,确保公务接待不违规、不触犯红线并长期坚持。⑵已将2014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⑶局党组要求,今后将严格规范津贴发放,就爱你绝做到不超标、不超范围。

10. 关于“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检查发现不规范的文件立行立改,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按程序销毁。并请县档案室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确保符合文件整理规定,查漏补缺,分析原因,建立整改措施;已组织办公室人员到县委、县政府发文部门进行学习,按照县委、县政府发文相关规定发文,明确我局公文办理及行文程序。⑵加强财务管理,现金管理由出纳专人负责,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分离。明确购置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以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用转账结算方式,杜绝使用现金结算。全面清理干部职工借款,限期归还借款。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 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局党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重申并带头严格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

12. 关于“日常监督有缺位”的问题。局党组对巡察督查指出的上班迟到早退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人员均已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进行整改。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3. 关于“主体责任未上肩”的问题。局党组将有关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当作反面教材,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重申八项规定和局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4. 关于“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局党组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后续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抓实抓牢,坚持把制度落实和作风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抓常抓长,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坚持把深化巡察整改与全面整顿作风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187087;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兴衡东路58号县科工信局;邮编:421400;电子邮箱:270765815@qq.com

 

 中共衡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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