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20

 

中共衡东县林业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38日至6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731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指出了局党委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我局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先后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落实整改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根据巡察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了《衡东县林业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严格”的问题。收到巡察组交办有关巡察工作配合不够的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迅速组织召开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督促各负责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完整提供巡察所需的各项资料,各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按照巡察组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完成了一切工作。

2. 关于“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不强”的问题。一是局党委制定了《衡东县林业局关于对在编不在岗人员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局政工股通过电话和信函两种方式,要求个别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回原单位报到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同时将自查自纠清理“吃空饷”人员所领工资待遇缴入县纪委罚没收入账户。二是局党委重新修订下发了《衡东县林业局2018年度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增加了《衡东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衡东县林业局公务接待、公务外出和公务用车管理补充规定》。三是严格按中央和省有关项目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特别是营造林项目,在项目申报、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前、中、后的检查监督、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3.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局党委制定和完善了局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加强党委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管理,对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研究时,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4. 关于“扶贫工作履职帮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二是我局迅速组织驻村帮扶人员进村帮扶,到目前为止我局派出驻村工作队7支,结对帮扶村5个。三是进一步要求各结对帮扶责任人严格按县委组织部和县扶贫办的要求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各帮扶对象村和对象户的资料等基层工作逐步完善,各项帮扶措施正逐步发挥效益。四是下段将继续在措施精准上做文章、下功夫。五是落实“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森林防火信息员必须100%聘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六是进一步宣传油茶产业扶贫政策。七是应用“一键式”扶贫软件,确保数据收集和更新。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5. 关于“党建工作虚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开展了系统党务培训和讲党课活动,由局党委书记、市县党代表等上党课;局机关党委已成立专班培训检查小组,多次到各二级机构加强对各党支部委员的党建业务培训,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夯实基础。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局党委举一反三要求各支部自查自纠;对问题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问题现象在党委会和各支部会上通报,以此为戒。对下段党建工作加强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按规定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局机关党委已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对历史拖欠党费进行补交并进行公示,目前所有欠缴党费已全部补交。党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6.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我局已按要求建立健全党组生活会制度,并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各党委成员分片参加会议,督促各支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7. 关于“干部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进一步整合各股室部门职能,调整工作人员,尽量减少混编混岗现象,对“停薪留职人员”已通知上岗,不按要求回单位上班的正在做劝退工作。我局已建立股级以下工作人员(含)轮岗制度,今年9月已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大范围的交流轮岗。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8. 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二级机构失管失察”的问题。一是由局机关组织加强对二级财务独立核实单位进行内审,发现问题,切实整改;二是加强对四方山林场、苗圃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监管,较大生产经营开支必须经局党委同意后方可实施,责成苗圃在生产物资的采购、仓储、领用、销售环节制定一套相关制度;三是对四方山林场和苗圃的林木林地等资产进行严格保护,对非法乱占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林场个别职工在原址上建房已多次制止并向国土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

9. 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根据要求,我局已设立机关党委,各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都已配备纪检专干,四方山林场、苗圃、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等各选配一名纪检专干报驻县农业局纪检组和局党委;二是坚决履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加大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有关违纪违规人员都已作出了相应处理。

10. 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严格生态公益林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杜绝挤占等违规行为。

11. 关于“干部作风问题凸显”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局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作进一步核实,该处理的坚决核实处理。三是定期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作风整顿。在20184月召开的全局干部职工、森林公安全体干警、四方山林场和县苗圃全体班子成员大会上,会议安排集中上党课,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强调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内容,个别上班时间不遵守工作纪律的同志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2. 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严格财务制度,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政府采购程序和固定资产管理等规定,要求将违规报销和领用的费用逐项退缴。二是局党委已明确要求苗圃和四方山林场一把手不得再直接分管财务,现已整改到位。三是协助好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处理有关问题。

13.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纠‘四风’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完善公务出差管理,个别违规人员已将违规报销资金退缴县纪委专户。二是全面清理整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我局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三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四是局党委切实加强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严格用车审批,严控车辆维修养护费用,杜绝公车私用。五是规范津补贴发放,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传政策、明确要求以及与退休老同志座谈等措施,局机关及二级机构已退缴各项违规发放资金并全部上缴县纪委专户,对剩余该退缴未退资金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持续追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482;通信地址:衡东县洣水镇延安路县林业局;邮政编码:421400;电子邮箱:278512964@qq.com

                         

中共衡东县林业局委员会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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