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衡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20

 

中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93日至11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128日,巡察组就巡察期间发现局党组在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反馈,并对局党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落实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91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局党组多次会商完善并形成了《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支部与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确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整改、一条一条落实。局党组明确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局党组明确要求,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的问题。加强学习教育,引导树立“全局一盘棋”观念,强化大局意识,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克服“好人主义”“一团和气”。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勇担当,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多提好思路、好办法、好措施。③明确落实局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内容要求,对失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④制定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及考核制》,学习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保持一致。明确规定全年集体学习不小于4次,学习时间不得小于15小时,党组书记负责,分管人事的副局长具体实施。

2.关于“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严格按照《局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议,会前协调、提前通知、准备材料、充分讨论、逐项表决,最后决策;加强党性教育,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强化党组领导核心职能。党组先后就加强基层所建设、支部建设、一岗双责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决策。

3.关于“民主集中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都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党组坚定政治立场,党组书记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对发现的问题,当面锣对面鼓开展批评教育,利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时机和形式,开诚布公指问题、坦诚相见谋共识;更新决策观念,树立科学决策意识,以人为本,发扬民主,提高科学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建立决策监督制度。如大家对局机关食堂意见较大的问题,党组决定已进行重新招标。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够深入”的问题。建立健全和坚持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做到党员学习有制度规范、有时间安排、有学习笔记、有量化任务、有检查考评,使党员学习落实到位,不流于形式。②落实领导干部到所属支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分管局领导先后深入七个基层所支部、五个机关支部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5.关于“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不够到位”的问题。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加强学习,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系统培训,抓好集中学习,补课,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狠功夫。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时,充分领会上级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和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指导如何开展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各支部组织党员参加十九大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6.关于“党建思想认识不够深”的问题。局党组进一步提高了对党建工作的认识,组织学习,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站在“以党建引领发展、用党建促进发展”的高度来抓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责任意识,提高党建工作热情,提高党建工作效率,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轨并向、同频共振。

7.关于“党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①各党支部对有关换届的会议签到、照片影像、选票、结果和上级批复以及组织生活会的会议方案、谈心谈话、支部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会议签到、照片影像等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完善,形成资料汇编。②切实贯彻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统一部署,保质保量完成,认真做好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的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2018年支部组织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召开,邀请县委组织部对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监督检查。③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和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诉求,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和各项活动。④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利用好实境课堂、网络课堂等平台和报告会、专题党课等途径,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建指导员和支部书记在20181220日前都已全部完成支部书记讲党课任务。⑤开展2018年度党费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党费按时足额,100%全面完成;同时继续对2017年度部分欠费党员进行催缴。⑥积极开展支部“五化”建设,在全局“五化创建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各支部要按照“一支一策”再分别制定实施方案。截至201812月底,全局12个支部的“五化”建设已全部完成,洣水所支部还被县委组织部评为示范支部。⑦将五楼会议室和四楼会议室确定为两个远程教育学习中心,配备好相应的远教设备和专业人员; 进一步完善远教相关制度,确立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远教固定学习日,组织好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⑧政工人事股、机关党委对在编在岗党员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对需要长期外借的六名党员进行登记,掌握党员具体去向; 及时与外借党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进行联系,鼓励党员积极参加所在地或单位的组织生活。

8.关于“基层党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严格组织班子人选的推荐、考察和选配。基层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基层主要负责人担任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出台基层机构的“三定方案”,限时充实基层人员。③机关党委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督察,全年到支部的指导和督察不得少于4,并将督查情况与支部评先评优、党员评先评优挂钩④优先安排基层党组织党建经费。

9.关于“人事管理亟待规范”的问题。①巡察反馈的全系统因年龄偏大未正常上下班的11人中,已经有6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他5人正常上班;对于常年在外未归人员,局党组已会议决定,限期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登报按程序予以辞退;8名长期休病假人员中现已有一人上班,另外7人已再次已联系本人或直系家属开具有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如不能出具,则要求按时到岗上班。②已将涉嫌“吃空饷”人员所领工资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同时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全县拟设17个基层监管所,每个所按照最基本的6个人的配置。同时拟申请组织招考一批、退伍安置一批、调入一批公务员充实基层。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对未正常上下班人员的情况以及长期休病假的申请、报备情况落实清楚②要求全局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认真执行签到制度,明确请假审批权限,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11.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严格整治慵懒散,加强作风建设,严厉查处不遵守上班纪律、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等违纪违规行为,诫勉谈话3人,警示提醒8人,集中约谈3人,对纪委移送的酒驾人员予以纪律处分。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严禁利用工作检查之机收受香烟、接受吃请。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严格遵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报销不合规的娱乐类、土特产类、烟酒、花卉、水果、鞭炮类发票、支出,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财务纪律等法律法规等业务学习,强化素质提升。对财务业务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进行立即整改。②学习有关制度要求,修订局《采购管理制度》及成立局采购领导小组,明确保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政府采购(含集中采购、零星采购)项目经费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方式、组织形式、招标文件、合同文本、信息公告、履约验收等工作。③严格规范公用经费开支,加强公车管理,完善车辆维修保养及油卡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我局原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对接待的程序、对象、报批手续、经费来源、经费开支标准以及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处理处罚办法作出具体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差旅费报销的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差旅费单据的填报,加强审核。对公务外出无《公务外出审批单》和相关领导签字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对无发生实际住宿的或超标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与实际发生交通费不符的一律不予报销。

14.关于“涉嫌虚报开支”的问题。规范支出管理制度,所有发票一律由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并写明事由并有明细清单,再到财务审核。财务在审核发票过程中,对与事实不符的票据坚决不予审核报销,并建议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制。

15.关于“涉嫌违规开支”的问题。秉着节约原则,我局一般的会议与接待均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对支部活动经费报销不合规的现象,财务将严格把控,杜绝以后这些现象的发生。②制定出台《支部党建经费管理办法》,规范支部党建活动程序及经费的使用范围;我局已2017-2018年的党建经费支出项目逐项进行了清理、核查。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消费者委员会、个企私协管理,并专门出台了《重申个私协会会费和消委捐赠费收取使用管理》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会议误餐补助予以收缴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6.关于“日常监督执纪不严”的问题。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两名吸毒人员,多次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局党组分别于1122日、1022日对二人作出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的处分决定(县纪委对两人予以开除党籍)。

17.关于“行政监管工作中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隐性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摒弃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②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案,在没有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不得代收罚款,对不能向银行缴纳罚没款项,需代缴的行政相对人,及时要求其与执法单位签订相关代缴收款书,实人实名,并要求执法单位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③规范案卷文书制作,在办案过程中要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文书,要做到证据充分、主体明确、处罚到位、法律准确、程序合法。④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禁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向监管执法服务对象推销商品谋取私利。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惩不贷!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开拓市场监管事业新征途凝聚发展动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4-52223090734-5236199;通讯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东大道366219室县市监局机关纪委;邮编:421400;电子邮箱:675748018@qq.com.

 

中共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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