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9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1.原定于1月31日(正月初七)举行的“贺新春·升国旗”仪式取消;
2.请各单位按要求安排延长假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工作,并及时将值班表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
3.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遇到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
春节假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集聚,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确定。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