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0-02-02
关于接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款物等社会捐赠的公告
衡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很多爱心企业、个人来电要求捐款捐物。为响应社会各界捐赠愿望,做好社会捐赠工作,提高捐赠款物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物资
(一)主要品种
1、防护用品:N95口罩、N90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医用帽、防护服、一次性手术衣、医用手套、防护面罩、防护镜、红外体温测量仪等。
2、消毒用品:速干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医用酒精等。
(二)物资要求
各类捐赠物资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且需包装完整,功能完好,无污损。
(三)接受地点
受赠单位:衡东县红十字会;
受赠地址:衡东县洣水镇顺风路50号;
邮政编码:421400;
收货人:谷俊;
收货人电话:17700293108。
二、接受捐款
户名:衡东县红十字会;
捐款账号:602870258133;
开户行:中国银行衡东支行。
现金捐款:衡东县洣水镇顺风路50号衡东县红十字会
联系电话:0734-5188186。
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备注:疫情防控捐赠。
三、捐赠款物的使用
捐赠款物由衡东县红十字会统一接受、登记,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捐赠的款物由衡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使用。同时,尊重捐赠者意愿,协助捐赠者做好特定对象的捐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