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林长令 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01


  衡东县林长令

东林长令【20221

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


当前我县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连续红色预警、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坚决防范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灭火工作紧急命令如下:

一、明确森林防灭火特护期。2022924日至1031日为全县森林防灭火特护期,严格执行特护期防火措施。

二、充实乡镇森林防灭火一线力量。特护期间,实行“1+1+X”力量援助模式,即一名联点县级领导加一名县纪委监委干部,加若干个县直机关干部下沉乡镇,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县直机关援乡镇、乡镇主要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的工作责任机制,县直机关援乡镇力量由联点乡镇县级领导统筹安排。

原则每天安排不少于5(县级领导联点、县纪委监委干部和县直机关援乡镇名单附后)

三、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联点县级领导统筹乡镇森林防灭火工作,负领导责任。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1010日期间,各乡镇联点县领导每天下午4点后到乡镇一线坐镇指挥,并住宿值守在乡镇;乡镇负责具体落实特护期森林防灭火非常措施,做好禁火令入户敲门行动宣传、野外火源巡查、督导护林员每天巡山护林不少于6小时等工作,负属地主体责任。乡镇干部要在每天下午4点8点,实行全区域不间断巡护;县纪委监委干部负责监督干部纪律作风,服从联点县级领导统筹调度安排;县直机关援乡镇人员服从乡镇统一指挥安排,原则上每天晚上20时前不得离岗,与乡镇干部同责;村干部要对老幼痴傻等特殊人群实行一对一看护,实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护:驻村第一书记全天候住村值守,与村干部同责。

四、强化火源管控和应急处置。充分发动群众力量,鼓励群众提供野外用火线索。对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第一个上报并经核实的,视火情大小和问题严重程度,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100-500/条的现金奖励,核准属实后当天发放到位,县财政每月底据实保障。县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各乡镇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值班调度和监测预警,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全县所有应急救援队伍和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伍集中管理,全员在岗。

五、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坚决落实衡阳市森林防灭火五条断然措施。特护期内,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建联合督查组,每天深入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开展督查督导,实行一日一通报,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责问责。从现在起,辖区范围内发生1起较大森林火灾或燃烧超过24小时森林火灾的乡镇,对村()委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提请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停职专抓森林防火,停职期间再发生森林火灾提请予以免职。其他责任人员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此令。

衡东县林长: 谭建华  蒋崇华

202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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