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7
自中央和地方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实施以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各级各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掀起了反对奢侈浪费、严控“三公”消费的风潮,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明显好转。市政府下发了《“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省市审计工作会议也明确要求将“三公”经费监督作为今年审计工作的重点来抓。衡东县审计局深入贯彻上级精神,积极向县委政府建言献策,强化“三公”经费审计监督,促进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找准目前“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是关键。为此,衡东县审计局对近年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各单位“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并剖析了其存在的原因。
一是招待费超标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普遍性。近年来,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存在的最主要、最普遍性的问题是招待费超标准严重,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究其原因:一是受政策体制影响,招商引资、争资跑项费用开支规定不细。引资经费报销比例过高。二是“三公”经费“掺水”。假招待、差旅费发票混杂其中,甚至以此设立小金库,成为腐败的源头。三是制度执行不严,形同虚设。公款接待的随意性较大,以公谋私屡见不鲜。四是奢靡攀比之风盛行。社会风气不正,接待奢靡之风盛行,接待标准相互攀比,普遍超标。当然,也存在各级检查、考核、调研、验收活动较多,接待任务繁重的客观情况。
二是公车使用和管理缺乏有效控制手段。公车使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超编超标配车。公车配置制度执行不严,违规超编、超标配车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二是运行成本居高不下。由于制度规定不细致、有效监管缺位等因素,致使公车在维护和运营方面都存在着比社会车辆高得多的成本。
针对 “三公”经费存在的问题,衡东审计局向县委政府和被审单位提出从以下四个方面规范管理的建议:
一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总量规模。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办法,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各部门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实行总量控制。规范报账程序,积极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将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将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等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从严控制支出总量规模。此外,在公车管理方面要积极推行公车改革,节约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二要强化制度建设,给“三公”消费戴上紧箍咒。县委有关部门要牵头根据《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出台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接待规定,各单位要根据现行政策要求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重新修订财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内务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三要加大公开力度,推进“三公”经费阳光运行。推行信息公开,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将公务接待情况、公费出国(境)情况、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情况通过单位固定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党务公开网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要严格对不按规定公开“三公”消费问题的责任追究。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不公开、假公开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以公开促进“三公”经费阳光运行。二要严格绩效考核和责任制考核。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把行政支出成本作为行政主体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将行政支出成本考核结果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奖惩紧密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