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5
东常干发[2014]5号
2014年11月5日,衡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和平同志为衡东县环保局局长;
决定免去陈和平的衡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肖丰岚的衡东县环保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周叶华的衡东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 送:县人民政府
抄 送:县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