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和平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5

东常干发[2014]5号

 

2014年11月5日,衡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陈和平同志为衡东县环保局局长;

定免去陈和平的衡东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肖丰岚的衡东县环保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周叶华的衡东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  送:县人民政府

抄  送:县委、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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