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1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研究,同意:
蒋林宏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挂职两年);
钱永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免去段忠贤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肖珍珠同志任县信访局党组成员、书记、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免去其石湾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赵自文同志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县信访局党组书记、成员、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政府办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衡东县委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