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建华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来源:上级文件      发布时间:2017-03-07

衡 东 县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文 件

 

东常干发[2017]2

 

 


关于李建华等同志的决定任免通知

 

201728衡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李建华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丁昭泉同志为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任命罗忠奇同志为衡东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宏建同志为衡东县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春生同志为衡东县公安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检春同志为衡东县监察局局长;

决定任命尹友平同志为衡东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旭峰同志为衡东县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阳满生同志为衡东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建芸同志为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和平同志为衡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自文同志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单外香同志为衡东县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谭文灵同志为衡东县农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仁秋同志为衡东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侯锟鹏同志为衡东县林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文和平同志为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中平同志为衡东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决定任命彭剑飞同志为衡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向平少同志为衡东县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谢正辉同志为衡东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中林同志为衡东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谭作仁同志为衡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苏金平同志为衡东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赵艳刚同志为衡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邓细志同志为衡东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衡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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