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8-03-23
中共衡东县委
关于周峰等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
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周 峰同志;
县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刘焱熙同志;
团县委书记尹 路同志;
县国家保密局局长向国华同志;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赵艳刚同志;
衡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文益平同志;
衡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委委员、工会主席武光亚同志;
县罗荣桓故居管理处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刘思进同志;
县罗荣桓故居管理处副主任、党组成员向伟萍同志;
县罗荣桓故居管理处副主任、党组成员谭珍利同志;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刘秋艳同志;
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组成员董水和同志;
湖南浦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阳 勇同志;
湖南浦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组成员袁路辉同志;
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聂进军同志;
湖南富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周洣洋同志;
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范 卫同志;
县党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贺喜阳同志;
县610办副主任张晓慧同志;
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黄东明同志;
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罗伟平同志;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谢 波同志;
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宾剑锋同志;
县公安局拘留所教导员文国平同志;
县公安局吴集派出所教导员刘 军同志;
县公安局新塘派出所教导员许香文同志;
县公安局踏庄派出所教导员阳 琼同志;
县公安局荣桓派出所教导员罗煌辉同志;
县公安局珍珠派出所教导员颜瑜玲同志;
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教导员袁明华同志;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教导员李雄威同志;
县公安局大明派出所教导员李 俐同志;
县公安局高湖派出所教导员王俭云同志;
县公安局石湾派出所教导员周 晋同志;
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教导员文亚斌同志;
县公安局甘溪派出所教导员刘洪辉同志;
县公安局霞流派出所教导员肖正清同志;
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教导员陈忠辉同志。
中共衡东县委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