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8-01
一、文件解读背景
(一)上级有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22〕64号),明确了税费精诚共治服务范畴、规范了税费精诚共治服务行为、提出了完善税费精诚共治管理体系和各项措施。并提出"通过建立健全共治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作、创新改革举措、强化大数据应用等措施"。
(二)现实有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充气站、矿产品开采、加工、销售以及商砼企业等行业税收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税收风险,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我县利用"衡东县智慧文旅建设项目"国家各专项债资金,经公开招投标,搭建了"衡东县精准税控云平台"。该平台运用大数据规范全县成品油加油站、充气站、商砼等多行业的税收申报、征缴,防范税收跑冒滴漏。
因此,为规范精准治税云平台系统(以下简称云平台系统)的使用、运行和管理,确保税收征管公平有序,我局牵头起草了《衡东县精准税控云平台管理办法》。
二、文件解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4.《湖南省税费精诚共治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22〕64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条。
(一)明确设立条件和应尽义务。对于云平台系统场所标准、消防安全设施及日常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安装云平台系统的企业安全保障等应尽义务。
(二)厘清各部门职责。明确精准治税云平台管理范围,厘清各部门监管职责。县政府建立精准治税云平台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和精准治税云平台系统监管联合执法工作组负责协调监管和执法,监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税务局。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云平台系统进行监管,对故意损毁、破坏云平台系统设备的、不配合安装、供电、升级、维护或隐瞒故障的、私自拆卸、更换设备或上报虚假数据的、擅自破坏计量设备铅封导致数据失准的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