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来源:衡东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4-07

《衡东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文件解读


一、背景和过程

2024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定。《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筹、省负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大力推进工作落实"。2025年2月18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作出部署,基于此,我局正式开展《方案》的起草工作。3月7日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3月17日召集相关单位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3月19日召开企业代表征求意见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主要内容

《方案》对标对表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中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立足我县实际,进行再细化、再补充,提出了14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两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重点任务(第部分)对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完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制度改进涉企行政检查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执行减扰助企相关制度5个方面、9项重点工作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第二部分保障实施(第部分)。要求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监督强化数字技术赋能、严肃考核问效等政策保障措施,通过压实行政执法机关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责任、推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实时预警、明确追责问责情形严格责任追究等,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主要特点

《方案》以抓实规定动作为基础,创新自选动作,相当一部分措施明确了具体完成时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

一是以解决行政检查中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检查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承办机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备注等内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经本机关法制审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县司法局备案审查。

三是实行"清单计划之外无检查"的行政检查制度。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并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并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涉企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报送县司法局和上一级政府部门备案;对于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对象拟实施的行政检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规定的"应协同尽协同"原则,制定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县司法局重点对行政检查计划的检查权限、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等进行审查;各行政执法机关经备案的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应当于备案后15日内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严格控制检查频次。

三是全面推行"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实施方案》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前必须通过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扫码入企"或者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获得系统"赋码"并将检查方案、主体、内容等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并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当将行政检查的过程、结果等信息实时上传至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现"检查有计划、入企有赋码、进企有亮码、结果有反馈、企业有评价、监督有成效"的全业务流程闭环。除行政检查之外的调研、走访等入企活动依旧通过衡阳"赋码入企"平台开展。


   衡东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