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来源: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2-03-12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2日)

 

一、起草背景与相关依据

一是根据农村公路建设需求现状省计划内项目的受益主体(农业企业、合作社为主)均存在等、帮、靠的思想,期盼政府出台政策,进行兜底或加大补助。未纳入“十四五”规划的项目,特别是窄路加宽、通组路、断头路等需求极大。目前我局从领导批示、人大政协提案建议、镇村报告等多渠道统计有500余公里(窄路加宽150余公里,断头路通组路、联村路350余公里)。其中本次政府交办建议提案共56件,涉及窄路加宽、通组路、断头路的建议提案共39件,占比近70%。“十四五”规划项目唯一的中期调整迫在眉睫,极有可能造成计划内项目难实施,计划外项目难纳入。二是“十四五”农村公路计划盘子的要求。省计划规模:镇通三级路共4个项目(栗霞线、杨蓬线、杨石线、踏白线),合计38.338公里;旅游资源产业路共107个项目,合计275.19公里;新村与撤并村便捷连通路116个项目,合计103.881公里。“三路”在完成任务较好的基础上在中期调规是可调增10%-20%的规模;连通路十四五期间省厅明确要求一律不增加规模。国省补助标准:乡镇通三级公路240万元/公里;旅游资源产业路4.5米宽路面补助50万元/公里;5.0米宽路面补助55万元/公里;6.0米宽路面补助60万元/公里;新村与撤并村便捷连通路30万元/公里。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与思路

1、“抓大放小”

一是“抓大”即“十四五”计划内项目的乡镇通三级公路、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财政负责组织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县公路建养中心承担建设业主,按法定基建程序组织实施项目。二是“放小”即本着“谁受益,谁配套”的原则,发挥项目所在乡镇村或企业的建设积极性,由其负责筹措配套资金,调田调土保证用地,按照设计组织路基路面的具体施工任务,申领使用奖励资金。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担任政府业主,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检测工作以及国省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2、以奖代补

一是对资源、旅游、产业路和并村连通路来计划内项目,以国省补助资金作为奖励资金来源,标准为旅游资源产业路:路面宽4.5米,每公里补助40万元;路面宽5米,每公里补助50万元;路面宽6米,每公里补助55万元;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新建路面宽3.5米,每公里补助20万元。二是对符合条件的窄路加宽、通组路、断头路计划外项目,“十四五”农村公路国省补助存量资金约30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20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来源,设立乡村振兴交通专项资金,标准为:窄路加宽至4.5米以上,每公里补助10万元;连通路、通组路新建路面宽3.5米以上,每公里补助20万元。

3、全面推进

即在2022年8月30日前要求“十四五”计划内的资源、旅游、产业路和并村连通路完成路基验收实施路面;省计划外县安排的窄路加宽、通组路、断头路等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这样,一是有利于中期规划调整工作的开展,能有效解决“无指标争指标,有指标不建设”的问题,将计划内指标的效率充分发挥;二是根据省交通厅“先建后补”“ 因素法 ”等计划规模切块原则,对完成建设任务好的县市可适量增加计划切块规模。全面推进省计划内、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争取加大切块规模,以此补充县财政安排的乡村振兴交通专项资金。

4、实现目标

一是财政投入不增大“十四五”期通过政府奖励引导,充分发动项目乡镇村或企业的建设积极性,减少财政计划内项目配套投入的同时,为争取计划外项目纳入省计划切块规模创造先决条件,以此来实现县财政投入不增加,甚至减少的目标;二是项目建设有保障农村道路建设年年都是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之一,而每年都面临无计划争计划,有计划完成不成的怪圈,每年考核我局压力极大,而现在通过政府作好上层设计,把建设主动性交给项目乡镇村或企业,确保考核任务完成的目标;三是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通过设立乡村振兴交通专项资金,能有效整合部门资金、撬动民间资金,让县财政投入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同时,达到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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