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文件解读
一、起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必要性
2024年是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年。为做好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县直各部门起草的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的10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由各起草单位提出清理建议,县司法局进行审查后形成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二、起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依据
(一)《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共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1件,重新公布1件,拟修改1件,确认继续有效63件。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衡东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