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文件解读

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文件解读


起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必要性

2024年是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年。为做好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维护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对县直各部门起草的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下发的10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由各起草单位提出清理建议,县司法局进行审查后形成此次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

二、起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依据

(一)《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三、《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共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41件,重新公布1件,拟修改1件,确认继续有效63件。


附件:1.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衡东县司法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