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解读

来源:县委办      发布时间:2023-04-26

关于《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解读

 

中共衡东县委于2023425日印发了《中共衡东县委衡东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东发〔20235号),以下简称规定,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适应招商形势变化的需要,进一步科学规范招商引资政策,持续改善投资环境,打造衡东投资洼地,提高我县经济综合实力,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政策创新及依据

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202038)衡阳市《黄金十三条》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参考承继我县《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政策的补充规定》,制定本《规定》。《规定》共十章五十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组织领导,第三章为招商方向,第四章为工作流程,第五章为优惠政策,第六章为要素保障,第七章为项目服务,第八章为项目监管,第九章为奖励办法,第十章为附则。

三、重要数据指标来源

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202038)衡阳市《黄金十三条》和《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等文件,结合我县招商工作实际,确定数据指标。

四、征求意见情况

规定县商务局起草,20221118日提交县人民政府2022年第22次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2023324日提交县委2023年第7次常委会会议原则通过,县商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送县委办县政府办行文。

五、审议签批情况

规定》于2023423县委办、县政府办审核,并按程序报经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衡东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周叶华,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建华,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蒋崇华审核把关后425县委书记谭建华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