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确保全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明确目标任务。
2.明确参保对象范围。
3.明确缴费标准及时间。
4.明确待遇享受期。
5.明确参保缴费方式及缴费流程。
6.明确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7.明确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
8.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9.明确参保缴费工作要求及奖惩措施。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衡东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案》的初稿,并多次与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讨论。
8月31日县医保局组织政府办、县税务局、各乡镇召开了衡东县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乡镇的宝贵意见和建议。9月4日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向副县长尹朝晖汇报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案相关问题,并进行修改。9月19日县政府办组织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再次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多次听取了县政府办、县医保局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对本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衡东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案》(送审稿)。
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衡东县税务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