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东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衡东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22

关于《衡东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确保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1.明确指导思想。

2.明确目标任务。

3.明确参保对象。

4.明确参保缴费标准及时间。

5.明确参保缴费方式及缴费流程。

6.明确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7.明确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

8.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9.明确参保缴费工作要求及奖惩措施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衡东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案》的初稿,并多次与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员讨论。

起草后副县长颜亚华同志又专门组织了有关人员听取了我局相关问题的汇报,并于9月29日召集了政府办、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教育局、卫健局、民政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了热烈地讨论并对本方案进行了修改。9月30日政府办、医保局、税务局、各乡镇再次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多次听取了县政府办、县医保局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对本方案进行了完善,形成了《衡东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案(送审稿)

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