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关于《衡东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监督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我县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因此,制定《衡东县2023年行政执法专项评议考核奖惩办法》《衡东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衡东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是必要的。
二、《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三、《监督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县司法局于2023年5月23日下文征求各单位意见,2023年6月1日,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上述文件,根据会议指示,2023年6月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会商会,会后整理汇总了各单位意见建议,通过修改完善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13日—6月15日再次向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在综合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县司法局对《考核奖惩办法》做了相应修改和完善。建议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衡东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办法》。
四、《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是总则部分,包括第一条至第七条,主要明确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是监督主体部分,包括第八条至第九条,主要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
第三章是监督内容、方式和程序部分,包括第十条至第二十八条,主要规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监督事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以及监督机制等内容。
第四章是法律责任部分,包括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主要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是附则部分,包括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办法解释机构、生效日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