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28
各乡镇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属各单位、各道(水)路运输企业及广大市民:
受台风“格美”影响,我县正遭受持续强降雨过程。县气象台于2024年7月28日1时37分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为Ⅱ级。加上洣水上游来水,湘江一级支流洣水衡东县城区河段将出现超建站以来最高水位,全县部分道路被淹。为做好道(水)路运输领域防汛工作,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4年7月28日8时起,新塘至石湾、衡东至草市、衡东至莫井、新塘至株洲、白莲至株洲、衡东至长沙南、长沙东至衡东、衡东至石湾、衡东至新塘、衡东至南湾等客运班线和城市公交暂停运营;全县所有渡口、客渡船实施停航封渡;各出租车、网约车根据路况实际情况酌情运行。后续我局将结合最新动态及时通报道(水)路运行信息。请各相关单位、运输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禁冒险作业、涉险运营。待天气好转后恢复正常,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各乡镇加强本辖区道路、客运车辆停靠点、渡口码头的管控,尤其是加强对山区、临崖临水等特殊路段的巡查,对不符合通(运)行条件的,及时采取管制措施,并安排专人值守。
3、局属各单位加强行业监管巡查。结合实际做好应急运力储备、调度,按照应对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长时间滞留旅客事件的发生,并做好滞留旅客服务和解释工作。
4、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如有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
在此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出行安全,因停运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衡东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