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理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2

湖南省公安厅近日发布《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通行管理。

一、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实施在右侧车道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二、中重型货车在同向2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左侧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右侧车道。

三、中重型货车在同向3车道路段行驶时,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行驶,禁止在左侧车道行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禁止超车的路段,可以借用中间车道临时超车,但超车后应当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立即驶回右侧车道。

四、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车辆故障、道路施工等情形,右侧车道无法行驶时,中重型货车可以借用正常通行的车道行驶,驶过该路段后应当立即返回右侧车道。遇前方交通拥堵或中断时,中重型货车应当在右侧车道依次排队通行或停车等候,禁止占用左侧车道、应急车道通行。

五、在节假日等车流高峰时段,中重型货车驾驶人要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路况信息,尽量避开大流量交通时段和路段出行。

六、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和路面管控,着力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水平。对中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警示教育、媒体曝光、依法处罚等相关措施。

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要求,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八、本通告所称中重型货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所明确的中型载货汽车和重型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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