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30
为改善营商环境,9月30日上午,县发改局联合市监、住建、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一起前往建材大市场、狼仔农贸市场、锦泰新城等存在转供电收费问题的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
通知要求,关于大工业终端用户电价,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剔除物业共用设施用电后,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解决,不得以任何名义在电费中加价。坚决打击不执行国家政策的违法行为,确保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的红利大红包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