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7
近日,衡阳市教育局最新发布,根据《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衡疫办发〔2021〕7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中秋、国庆期间及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人员信息排查。各单位要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涉疫重点人员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等地旅居史人员,按照《关于加强近期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衡疫防办发〔2021〕53号)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及时将排查信息上报。
二、严格校园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发热人员“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同时,全面排摸福建莆田等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入(返)校或有该地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包括聘用人员),一经排查发现,一律立即实行7天集中隔离,完成3次核酸检测。
三、开展重点场所常态化巡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机构开展全面督导,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减少外出和聚集。继续加大健康宣教力度,倡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要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衡后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提倡就地过节,双节期间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湘,离湘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五、加快疫苗接种进度。进一步加大人员组织和发动力度,开展适龄适种人群地毯式“清零”行动,确保师生员工应接尽接,确保按期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六、加强值班应急处置。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指挥调度,完善快速响应机制,发现疫情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