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衡东县向阳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7

关于审批《衡东县向阳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县教育局(向阳幼儿园):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向阳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4号);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年21号令);

(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二、审批条件

(一) 衡阳市投资咨询中心编制的《衡东县向阳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资料;

(二) 衡东县规划局(东建规[选]字第201601号)、国土局(东国土资预审字[2016]003号)、环保局、财政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查、审批意见;

(三)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衡东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编号:[2016]38号)

三、审批内容

(一)项目名称:衡东县向阳幼儿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衡东县城北向阳路以东、武家山路以西地块。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占地43亩(合约28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51平方米,其中:幼儿园约12901平方米(含素质教育中心1350平方米);教师周转房约2800平方米;校门约80平方米;地下消防池约270平方米;辅助用房约100平方米,及其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五)建设工期:2016年6月-2017年6月。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七)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审批效力

(一)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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