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衡东县公安局稽察情况及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东发改稽[2016]03号

 

关于下发项目稽察情况及整改意见的

   

 

衡东县公安局:

2016年5月上旬,市发改委稽察组对你单位2014年看守所、拘留所两所合一建设项目进行了稽察,并对稽察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稽察通报(衡发改稽[2016]5号)。请你单位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7月25日之前报我局,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市发改委。

特此通知

附:问题整改表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3日

 


 

问题整改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整改责任单位

问题性质

衡东县看守所、拘留所两 所合一建设项目

1.工程严重滞后(看守所只完成实物工程量20%,2007年中央资金已到位);2.招标合同不规范(施工合同中无施工单位账号);3.资料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4.中央资金支付工程款40万元打入个人账户;5.中央资金2.38万元支付管理费;6.拘留所项目没有工程监理;7.超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签订金额207.69万元,实际支付271.5万元,超出合同价63.81万元。

1.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规范合同管理,补齐银行账号;3.规范档案管理,补齐档案资料;4.收回打入个人账户工程款40万元;5.收回中央资金支付管理费2.38万元;6.收回超合同支付工程款63.81万元。

衡东县公安局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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