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大浦水厂扩建(三期)项目稽察情况及整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3

东发改稽[2016]08

 

关于下发项目稽察情况及整改意见的

   

 

衡东县大浦水厂:

2016年5月上旬,市发改委稽察组对你单位水厂扩建(三期)项目进行了稽察,并对稽察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稽察通报(衡发改稽[2016]5号)。请你单位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迅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7月25日之前报我局,以便统一汇总上报市发改委。

特此通知

附:问题整改表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3日

 


 

问题整改表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建议

整改责任单位

问题性质

衡东县大浦水厂扩建(三期)项目

1.资料不齐,缺失节能评估、环境评估资料;2.合同管理不规范,缺开户银行及账号。

1.补齐缺失资料;2.规范合同管理,补充开户银行及账号。

衡东县水利局、衡东县大浦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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