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汇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8

  根据衡阳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协助省人大开展调研的通知》要求及市局领导工作安排。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力推动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化解调处了诸多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局监察大队就7月份对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部分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较差,有些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私营企业。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一切是单位说了算,工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工人不愿意签,有工人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的情况。 

  (二)超时加班现象普遍。我县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服装加工等行业。加班加点,一天工作十几小时;工资标准低,又不能按月足额发放,更谈不上休息法定假日。 

  (三)社会保障严重缺失。部分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本不给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 

  (四)拖欠工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建设领域,层层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形成劳动关系不明确,发生劳资纠纷,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二、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正确指导、帮助企业守法经营,稳定企业健康发展,协助企业度过金融危机的难关。同时,正确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大劳动合同签订监督力度。让用人单位熟悉了解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在招聘员工时收取风险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违规行为应当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三)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行政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行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和分包行为,坚决取缔“包工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衡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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