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衡东县部分乡镇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31

 

关于审批《衡东县部分乡镇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审批“衡东县部分乡镇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建设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审批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08)3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国家发改委201321号令);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

二、审批条件

() 衡东大地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的《衡东县部分乡镇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资料;

() 衡东县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出具的建设项目审查意见和批复;

()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衡东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编号:[201708)

    三、审批内容

    ()项目名称:衡东县部分乡镇保障性住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衡东县杨桥、新塘等乡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衡东县柴山路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路面硬化1805平方米,新建绿化、雨污排水等工程;杨桥镇中心卫生院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路面硬化50平方米、绿化平地300平方米、停车库、排水管及下水道2500米、护坡70米及健身器材;甘溪镇卫生院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路面改造400平方米、排水管线长度900米、电力改造300米、绿化、停车场及健身器材等设施;新塘镇中心卫生院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路面改造500平方米、绿化、停车场、健身器材及燃气管道等;三樟镇卫生院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硬化50米、给排水管网200米、输送电线路200米、燃气管线40米、绿化及停车场等;高湖镇卫生院周转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100、沟渠200米、排水管、电力设备、绿化、停车场、健身器材等;草市镇卫生院公租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排污渠道600米、电力设备升级、更换变压器、绿化、停车场、健身器材等;草市镇高塘卫生院周转房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给水管线长度900米、电力、绿化、停车场、健身器材等;水运公司棚户区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600米、给排水管网500米、输送电线路500米、燃气管线100米、绿化、停车场、健身器材等。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6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及自筹。

()建设工期: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规定,项目在设计和施工中应严格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先采用高效节能产品。项目投入使用后,应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方案,降低能源消耗。

()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在项目正式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四、审批效力

    ()请根据本审批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相关手续。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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