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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7
按照人社部《关于加快解决2012-2014年度退役军人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7]27号)的要求,2017年5月底前要完成2012-2014年度退役军人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清理核实工作。
因我县部分退役军人的“社保转移资料”未交至我单位,并无法取得联系致使社保关系至今仍未办结。
请2012-2014年度退役军人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尽快到县人社局8110号社会劳动保险所个人账户管理股办理。
衡东县社会劳动保险所
2017-4-26